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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法律援助护“绿苗”

时间:2020-07-18 01:04 作者: 点击:

好律师,今年5月,带着写给妈妈的,求助信,来到了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孩子诉称,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希望妈妈多来看看自己,△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和律师上门办理援助
  通讯员 李逢光 黄艳

  “你们真是无私奉献、廉洁为民的好干部、好律师!”日前,市民冯某某给永兴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和金鸥律师事务所分别送上“法援惠民生无私护绿苗”“优质服务 为民解忧”的锦旗,感谢其提供的法律援助。

  今年5月,年仅11岁的男孩邝某某在其奶奶冯某某的陪同下,带着写给妈妈的“求助信”来到了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孩子诉称,他的父母邝某和王某于2012年协议离婚,双方协定女方王某不承担抚养费。离婚后,王某搬离本县,对邝某某不闻不问,男孩父亲邝某又患上了罕见的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于2015年被评定为城镇居民低保户,邝某某由爷爷奶奶打零工赚钱抚养。目前,邝某某的爷爷奶奶已年过七旬再无能力抚养,邝某某希望能继续和父亲、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希望妈妈多来看看自己,并支付抚养费至年满18周岁。

  △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和律师上门办理援助手续

  永兴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审查过相关资料后,立即受理此案,并及时指派律师承办。考虑到男孩父亲邝某病情严重,工作人员和律师上门办理援助手续,并多次前往郴州市与王某沟通,通过耐心细致地劝说、情与法的剖析,王某态度发生积极转变。经过法庭调解,最终王某同意从今年7月起承担孩子每月500元的抚养费直至18岁周岁,为邝某某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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