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浐灞水岸东方一二期间道路车辆违停严重 市民出行频频受阻

时间:2021-03-10 01:52 作者: 点击:

华商报向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发函咨询。得到回复称,,要求,第二条,使用本导则,水岸东方小区门前道路未移交浐灞生态区管理,更名管理工作,水岸东方小区门前道路基本功能仅为

  2月18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反映,称因浐灞水岸东方一二期间道路无路名,路上四车道停三排车,交警无法对违停进行处罚,物业也不管,致使业主出行长期受阻。要求尽快对道路命名或拿出临时解决措施。

  随后,华商报向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发函咨询。得到回复称,按照《西安市城市道路命名导则》要求,“第二条,本市辖区内各类城市道路(包括地下道路、地面高架路)名称的命名、更名,使用本导则。”水岸东方小区门前道路未移交浐灞生态区管理,非市政道路,浐灞生态区地名管理部门,无权对该道路进行命名、更名管理工作。

  经核实,水岸东方小区门前道路基本功能仅为居民小区出行使用,且长度较短,属于主路派生路,适用《西安市民政局我市派生道路名称相关情况的函》(市民函〔2019〕13号)。市民政局认为此类道路已经命名,使用主路名称实行停放车辆的管理是可行的,不必再予命名。公安交管部门应使用主路地名严格执法,以保障居民小区群众往来出行及应急通道的畅通无阻。

  西安浐灞生态区社会事业局已将相关文件函告灞桥交警队,建议转相应交警部门进行处置。华商报记者 杨平



来源:-华商报 火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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