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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资油田为噱头非法吸收公众投资 陕西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批捕

时间:2022-06-28 18:13 作者: 点击:

陕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在未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口口相传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与投资群众签订委托中介预约协议,面向不特定的社会群众非法吸收投资款,最终,资金链断

  陕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在未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陕西某公司名义,在西安市某大厦以发放宣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年息15%-20%不等),号称在内蒙古有油田项目需要投资为噱头,与投资群众签订委托中介预约协议、担保承诺书、借据,并承诺还本付息,面向不特定的社会群众非法吸收投资款。

  最终,该公司对外投资款无法收回,资金链断,停止对投资群众还本付息。经统计:陕西某公司累计吸收投资款涉嫌人数122人,吸收投资款金额总计2507万元人民币,已分红金额总计3998364元,实际损失21071636元。

  近日,杨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通讯员 张茜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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