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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夜捕河鱼 湘潭两名男子被刑拘

时间:2020-09-28 03:54 作者: 点击:

这也是国务院,渔政部门迅速到现场了解情况,他们放下了200米渔网后被渔政部门发现,因为河鱼利润空间大,“我们也不晓得这么严重,民警介绍,属于禁止使用的类别,这种密织渔网可将水
7月13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明 实习生 康馨心)为一己私利,湘潭县易俗河镇的汪某和罗某,趁夜色在湘江湘潭县段撒下“绝户渔网”。7月10日,雨湖警方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两人刑事拘留,这也是国务院、公安部部署“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行动以来,我市侦破的首起案件。

7月6日凌晨,渔政执法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湘江湘潭县段五大桥水域,有一艘船正在撒网捕捞。渔政部门迅速到现场了解情况,驾驶渔船的两名男子不否认刚撒网打渔,船上还有他们刚捕获的几尾黄鱼。当渔政部门表示将扣押船只、捕捞工具并对两人进行处罚时,两人慌不择路,跳下渔船沿着江岸逃跑了。

案件随之被移交给雨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通过侦查锁定涉案的两名男子是湘潭县易俗河镇的汪某和罗某。7月8日中午,民警在湘潭县易俗河镇将两人抓获。

汪某和罗某交代,当晚他们在湘江中放下了7副丝网,其中包括俗称“绝户网”的密织渔网,他们放下了200米渔网后被渔政部门发现。因为河鱼利润空间大,两人认为晚上渔政、公安巡逻少,于是趁夜色撒网捕捞,“我们也不晓得这么严重。”

民警介绍,是否触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其中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就是捕捞使用的渔网规格,“汪某和罗某使用的渔网已经经过专业鉴定,属于禁止使用的类别,这种密织渔网可将水域内大小鱼类全部捞起,对生态环境影响恶劣。”目前,湘江流域处于“十年禁渔期”,民警提醒,切忌在相关流域捕捞,以免触及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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