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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文: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

时间:2021-04-09 15:15 作者: 点击:

要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针对普遍存在的幼儿教育小学化的问题,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严禁以各类考试,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
4月9日讯(湖南日报·记者 周倜)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幼小协同合作机制。

《指导意见》明确,要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减缓衔接坡度,帮助儿童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过渡。

如何减缓幼小衔接坡度?《指导意见》指出,幼儿园要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入学做好基本素质准备;小学要将入学适应教育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各级教研部门要把幼小衔接作为教研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教研计划。

针对普遍存在的幼儿教育小学化的问题,《指导意见》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幼儿园满足需要的地方,小学不得举办学前班,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得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不得设学前班。

为推进幼小衔接工作合理开展,《指导意见》明确了进度实施方案。2021年5月底前遴选一批实验区和试点园(校),实验区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试点园探索实施入学准备活动,试点校同步研究入学适应活动,于2021年秋季学期起正式实施。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各省(区、市)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建立幼小协同的合作机制;2023年底前,在系统总结本地区实践经验成果基础上,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幼小衔接政策举措,健全工作机制。

《指导意见》强调,幼小衔接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把幼小衔接工作纳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省级专家组,遴选具有儿童发展研究基础、幼儿园教育改革和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经验的专家。将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纳入幼儿园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学校评优评先和教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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