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突破2亿元
时间:2021-09-27 02:00 作者: 点击:次
湘潭市财政局相关人士介绍,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出让收入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特许经营权出让收入,“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不仅不会增加企业,”市财政局事务中心负责人介绍
7月21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戴宁 通讯员 吴鹏辉)7月20日,湘潭市财政局相关人士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征缴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约2.4亿元,主要包括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收入、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出让收入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特许经营权出让收入。
“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不仅不会增加企业、单位和个人负担,反而能促进
社会公平,也是今后政府非税收入增收的主要途径。”市财政局事务中心负责人介绍,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是指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或者以其他有偿方式(出租、出借等)转让市政公共资源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及其相关权益所取得的收入。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设置管理,提升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6月24日,市财政局联合发改、国资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出台了《湘潭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依据该办法,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将依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统筹用于湘潭市公共资源建设、维护和管理等方面支出,确保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全面纳入预算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利于挖掘公共资源潜在的
经济价值,增加湘潭市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培养政府非税收入新的增长点,有利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让更多市民享受城市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