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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检察:无人机飞行“有证”啦

时间:2020-09-02 11:18 作者: 点击:

安仁县人民检察院技术人员顺利通过AOPA无人机驾驶员理论和实践飞行考试,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按照该规定,III类以上,起飞重量7kg以上,随着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湖南省检察院
  8月25日,安仁县人民检察院技术人员顺利通过AOPA无人机驾驶员理论和实践飞行考试,半个月后即可取得AOPA多旋翼视距内驾驶员(III类)合格证及民航局颁发的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电子执照。

  近年来国内越来越多场合使用无人机,民航总局出台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按照该规定,III类以上(起飞重量7kg以上)必须取得相应的无人机驾驶证。随着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无人机飞行在调查取证、航拍摄影等方面的应用日趋增多,8月9日至8月24日,湖南省检察院委托北方天途航空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组织了湖南省检察系统第一期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培训班,旨在解决无人机飞行合法化问题。无人机“有证”飞行,一方面提高了干警的飞行素质及技能,避免了无人机黑飞的危害,另一方面使无人机取证更加规范合法化,助力该院公益诉讼工作长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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