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养老保险最低档调整至每人每年200元
时间:2021-01-15 04:23 作者: 点击:次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普通参保人最低缴费档次由每人每年100元调整至200元,调整后,为减轻困难人员缴费负担,低保对象
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自1月起,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普通参保人最低缴费档次由每人每年100元调整至200元。调整后,普通参保人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200元至3000元间13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为减轻困难人员缴费负担,我县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同时,“十四五”期间,在认定农村和城市低保对象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为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我县按缴费档次对参保人给予35元至105元政府补贴,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不含补缴年限)的,每增加1年缴费,每月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2元。(黄娟红、朱海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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