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任免名单
时间:2021-08-18 07:46 作者: 点击:次
黄毅同志为郴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建军同志为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卢巧云同志的郴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任免名单(2021年8月1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黄毅同志为郴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建军同志为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任命:王淳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张九香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杨利平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王洪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林雪莲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高石旺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免去:卢巧云同志的郴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王仁庆同志的郴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曹曲波同志的郴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罗维同志的郴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曹曲波同志的郴州市人大财政
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罗维同志的郴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周济平同志的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许建红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彭艳飞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蒋伟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王淳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张九香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杨利平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王洪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孟晋忠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廖军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副庭长职务;欧泽毅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黄亚军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段贤礼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刘继根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陈英辉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李太平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何江龙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谭香萍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李忠卫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