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补贴惠及湘潭市3万余名残疾人
时间:2020-09-11 01:57 作者: 点击:次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湘潭市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为70元/月/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提出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在工商
8月25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立姣)8月2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了《湘潭市2020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得到落实。截至目前,今年已经有3万多名残疾人受益,5万余人次获得这两项补贴。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湘潭市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为70元/月/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中生活贫困的一、二级残疾人,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各类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提出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可同时申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八种情形暂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通过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社区就业等形式享有工资待遇的;被征地后按月领取生活补助费的;在工商部门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自谋职业者或通过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获得
经济收入且收入高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以残疾人本人名义或以残疾人本人为主从事规模养殖业、自由职业,且收入高于城镇最低生活标准的;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其他退休待遇;按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以残疾人本人物业出租获得
经济收入高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由政府各级组织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五保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