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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文进一步明确校园招聘活动补助标准

时间:2020-09-02 11:47 作者: 点击:

包括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和技师学院,校园招聘活动补助按年进行补助,基础补助+活动补助+成效补助,独立学院,技师学院,未申请活动补助的学校不予享受当年校园招聘
湖南发文进一步明确校园招聘活动补助标准

校级大型招聘会每场补助3万元

长沙晚报9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静 通讯员 曾鹤群 谢易非)记者9月1日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招聘活动补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政策从9月1日开始施行。

《通知》明确,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普通高等学校(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为主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和技师学院、特殊教育学校(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对残疾青少年实施中等及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校),在校区范围内为毕业生组织开展校园招聘活动的,可申请校园招聘活动补助。

校园招聘活动补助按年进行补助,补助金额按照“基础补助+活动补助+成效补助”综合确定,基础补助和成效补助每年确定1次,活动补助多次合并计算。

基础补助按照举办校园招聘活动的各学校当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确定。补助标准为:一本高校10 元/人,二本高校 15 元/人,独立学院、高职专科学校、技师学院、中职特殊教育学校20元/人。

活动补助按照各学校组织举办的现场招聘会规模和场次确定。补助标准为:校级大型招聘会(岗位招聘总人数超过500人)按3万元/场予以补助,校级中小型招聘会(岗位招聘总人数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按1万元/场予以补助。未申请活动补助的学校不予享受当年校园招聘活动补助。

成效补助按照各学校招聘会岗位数、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数、参加招聘人数、达成意向人数、签订合同人数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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