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婚礼未领证,分手后彩礼归谁
时间:2024-03-01 08:50 作者: 点击:次
二人办了婚礼仪式但未登记领证在这种情况下,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其间小文发现小武隐瞒身体疾病,经法院审理认为,该轿车现由小武所控制,不属于彩礼,剩余的6.3万余元根据双方共同生
二人办了婚礼仪式但未登记领证,因男方隐瞒疾病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在这种情况下,彩礼应当如何退还?近日,张家界永定区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判决小文应当退还小武彩礼5万余元。永定区人民法院公众号2月29日公布了这起案件。
2023年1月,小武(化名)与小文(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同年4月,双方在未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情况下举行婚礼。小武给付小文彩礼钱10.4万元,酒席款1.1万元,购车款4.3万余元,合计15.8万余元。小文购买价值4.06万余元嫁妆,存放在小武家中。
仪式后,双方共同生活一个月,其间小文发现小武隐瞒身体疾病,遂提出分手。双方就是否应退回彩礼一事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小武诉至法院,要求小文退回彩礼15.8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小武和小文虽举行了婚礼,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故小文所收取的彩礼应予以退还。小武所诉15.8万余元彩礼中,购车款4.3万余元是双方一起共同生活期间购置,该轿车现由小武所控制,故不予退还;酒席款1.1万元是举行婚礼的开支,不属于彩礼,不予退还;小文购买价值4.06万余元嫁妆不予退还;剩余的6.3万余元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及未登记结婚的原因,酌情确定小文退还剩余彩礼的80%部分,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