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称西安市华豪丽晶小区物业退2018年至2019年暖气不热时的暖气费,收取时候是5.8元每平方米,不知为何退费是5.3元?
为此,西安市碑林区张家村街道办事处表示,接到调查函后,街办领导立即安排社区调查了解情况。经核实,该小区属于集中供热小区,物业称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和西安市物价局制定的市物发【2012】265号文件中市政集中供热统一收费标准,按照面积收取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的取暖费(其中包括采暖费、室外管网维护费、楼口到散热片维护费),退还的暖气费只是采暖费部分
华商报记者 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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