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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湘潭市试点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

时间:2020-08-13 03:15 作者: 点击:

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启动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立姣,湘潭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湘潭市拟在两年内建立服务网点覆盖城乡社区,依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
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启动

社区可以租用护理床、轮椅

6月29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立姣)6月28日,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根据《湘潭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2020-2022年)》,湘潭市拟在两年内建立服务网点覆盖城乡社区、供应方式便捷、供需对接顺畅、经营服务专业、管理运行规范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体系。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招投标。

为方便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租赁服务企业将按照服务半径15分钟路程的原则,依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小区养老驿站、乡镇敬老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社区(乡镇)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服务设施、农村养老互助点等场所,设置康复辅助器具“线下”社区租赁服务站点。同时,开发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信息化平台,形成“线上”社区租赁服务网络“二维码”,构建“线上线下”租赁服务网点。

有需求的群众申请租赁后,服务企业将按照便民、利民原则,及时、就近将辅助器具配送到各服务网店,通知服务对象及时领取。需将辅助器具配送到其他指定地点的,支付一定的费用,企业可根据需求配送。租用辅助器具价格1000元以内、租期超过半年的免收押金,其他按实际情况收取适当押金,一般不高于商品价格的60%。

同时,湘潭市还出台了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补贴细则。具有湘潭市户籍、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70周岁(含)以上经过老年人能力评估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持残疾老年证等特殊群体可享受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补贴。其中,特困供养老年人、低保老年人、失独家庭老年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老年人,补贴比例不超过租赁费用的80%,其他符合补贴范围的老年人补贴比例不超过租赁费用的50%。试点期间,租赁补贴上限每人每年不超过800元,可由本人或其家属持二代身份证、《残疾人证》或失能半失能评估证明等有效证件,到社区康复辅助器具服务店申报,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企业将进行评估适配和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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