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RSS地图
当前位置:主页 > 湖南资讯 >

不顾禁令电鱼3.4公斤 湘潭男子被拘役两个月!

时间:2020-08-17 08:39 作者: 点击:

被告人付某某获刑并被责令修复湘江水域渔业资源与环境,付某某所用的电鱼作业属于禁止使用的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法庭就该案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以后再也不
5月11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欧阳天 通讯员 刘泽佳 傅卓明)5月8日上午,由岳塘区检察院提起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被告人付某某获刑并被责令修复湘江水域渔业资源与环境。

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15日5时40分许,被告人付某某明知是禁渔区、禁渔期,却仍在湘潭市岳塘区荷塘街道正江村湘江水域,利用背包式电鱼机电鱼的方式捕捞赤眼鳟、鲫、鲦、黄尾鲴共计3.4公斤,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湘潭市渔政管理站认定,付某某所用的电鱼作业属于禁止使用的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

法庭审理中,法庭就该案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被告人付某某当庭认罪认罚,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真没想到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以后再也不敢了。”

岳塘区法院当庭宣判,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付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责令其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在电捕水域投放价值人民币7701元的青、草、鲢、鳙鱼苗种修复湘江水域渔业资源与环境。

据了解,该案系岳塘区首例因破坏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而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岳塘区将积极发挥司法保障作用,运用司法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湘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保驾护航,同时也希望通过此案,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打下坚实基础。

郴州资讯 | 资兴资讯 | 区县资讯 | 湖南资讯 | 国内资讯 | 免责声明

Copyright by 2015-2018郴州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
青ICP备110039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