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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至3月31日

时间:2021-03-30 02:04 作者: 点击: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影响,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延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的通知,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3月2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镱慧子)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影响,确保广大城乡居民纳入医疗保险保障范围,3月1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延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的通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延长至3月31日,鼓励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缴费。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未如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地区,可适当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但考虑到今年春节外出务工人员就地过年、未能及时缴费等客观情况,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统一延长至3月31日。

该负责人特别提醒,按照有关规定,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尚未参保的城乡居民,需尽快通过湘税社保App、社保网上缴费终端、各代收银行手机银行App等线上缴费渠道缴费,确保今年能够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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